如果你能长生-《一语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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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开始在一个哈佛大学历史教授约翰的家里,而这天,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十年的他却突然决定要辞职搬家,而得知这一消息的朋友们也都依依不舍,纷纷赶来挨个送别。

    可就在一一拥抱之后,另一个女教授迪姐却突然发现那约翰家里就有一幅疑似梵高真迹的画作,但可约翰听完了之后就表示毫不在乎,表示这只是朋友送给他的临摹礼物罢了,表示要是真迹就好了呢。

    而说罢,此时的考古学家阿特也带来了他的学生兼恋人走了进来,并送给了他一本关于原始人的书作为离别的礼物。

    而一旁的人类学教授老黑也紧跟着提出了所有人的好奇的问题:“为何约翰会这么着急的离开?因为毕竟你现在不仅是历史学最年轻的教授,而更是系里的领导,一般人绝对不会轻易放弃这一切成绩。”

    甚至他还调侃起来了,“是不是他犯了事着急跑路。”

    而约翰听完也啼笑皆非,那也只好连忙的解释自己只是喜欢个十年就换个地方生活罢了,可这理由却很显然站不住脚,虽然这个回答大家不信,但也不好意思再问更多了。

    迪姐也赶忙开起玩笑来缓解尴尬,说:“十年来约翰都不曾变样,一点都不显老,自己真想知道他到底怎么保养。”

    可是迪姐想不到的是,在这一句的无心之举竟然牵扯出了一桩巨大的秘密,就当迪姐刚说完后,没想到此时的约翰却开始不断的踱步,仿佛是有着什么难言之隐一样。

    于是众人好奇心便再次的翻涌了起来,他们连连追问,可约翰却依旧什么都没有回答,随后他只是问出了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从旧石器时代一直活到今天,你们怎么想?”

    众人听到这个问题也直接愣住了,但也并没有多想,还以为他要写什么科幻小说,于是都纷纷出来献策,怎样才能让这个设定不产生bug?

    于是老黑从人类方式说起,表示旧石器时代也就是14000年前,那时候的人其实与现代人相比,其实身材、样貌、智力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差距,只是懂得不多罢了。而经过上万年的演变,学习知识则渊博到了一个变态的程度。

    而此时对面的生物学教授哈里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普通人大多死于慢性中毒,细胞衰竭,而如果这个人细胞能够完美再生,身体也刚好能够完美解毒的话,理论上来说就可以实现永生。

    而说到这里,大家都来了兴趣,长生不老是人人都追求的问题,但似乎这皆不可能,也皆有可能。

    就像最开始哥伦布开始开辟新航线、哥白尼创立日心说一样,都是不被世人理解,甚至觉得他们都是疯子。

    这一切的答案只是人类还没有发现罢了。

    紧接着约翰说的话却让所有人都呆住了:“日心说另一个人比哥白尼更早提出,我曾有机会和哥伦布一起远航,只不过我不喜欢冒险,我当时不肯定地球是圆的,还担心他有可能在某个边缘掉下去。”

    所有人都认为约翰在开玩笑,毕竟谁会相信一个人能活14000年?但看着约翰一脸认真严肃的模样,众人心里也都不禁开始打鼓。

    而这时的约翰也再次“火上浇油”,说:“每过十年左右,做人们开始意识到我不会变老,我就会离开那个地方。”

    所有人都像瞬间石化了一样,心里想着我把你当朋友,你却想当我祖宗。

    写小说就写小说,搞这一趟可就没意思了。

    但约翰却不顾大家的疑惑,继续发着言:“我从现在现有的考古数据和人类学的研究上来看,我就是14000年前的克鲁玛努人。但只是活到35岁后,就一直维持现在的模样,一直不老不死,以至于被部落当做了神仙。可是还没过多久,布鲁人又开始恐惧我,甚至追杀我,因为他们认为我是剽窃他们的生命来保持自己年轻的。于是没办法,我也被迫开始不断迁移,融入新的群体,从而也学会了开始定期离开。

    不过幸好那时都是游牧民族,所以我也就显得并不突兀。

    直到2000年后的后冰川时期,他们开始向着更暖而更低的海拔迁徙,约翰甚至在现在的法国沿岸还看到了大不列颠群岛上的高山,而这也就相当于你在上海看到了日本的富士山一样。”

    虽然这些听起来有些天方夜谭,但人类学教授和生物学教授哈利也都证明了他说的是真,难道这个约翰真的活了这么久吗?

    在随后阿特便很快提出了质疑,他表示这些都是教科书里早就有的,换谁都可以随便说说,怎么能证明你说的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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