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疤-《我从来都不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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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许安阳回到车上,吩咐司机开回了华工。

    董清柏长舒一口气,将呕吐的秽物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回到了酒店房间中。

    一回房她就进了洗手间,打开淋浴间的莲蓬头,衣服都没脱,水就哗哗哗的流到了她的身上。

    从脑袋一路往下,湿了头发,浸透了衣衫,淋了好一会儿,她才将衣服脱掉。

    其实她身材很不错,只是穿的外套宽大将其掩盖住了。

    但在平坦的小腹上,却又一道粉红色的疤痕。

    她轻轻抚摸着这道疤痕,已经不疼了,却又觉得很疼。

    这是一个意外降生的生命在她身上留下的一道疤,一道永远无法抹除的疤。

    那年她还在读高中,漂亮,聪明,老师、家长眼中的三好学生,同龄人眼中的大姐头。

    她自信、张扬,又热情、活泼,没有人不认识她,没有人不晓得她。

    她是山城一只闪着光的小鹿斑比,跳到哪里都是引人瞩目的焦点。

    她也有喜欢的人,是班上一个不那么出众,平日里默默无闻的男孩子。

    喜欢的原因好简单,因为他唱歌很好,在学校文艺晚会上他唱了一首beyond的《光辉岁月》。

    那年是1991年,香港的明星、歌曲传入内地,火遍大江南北的时代。

    那也是一个女孩能因为一首歌,就喜欢上一个男孩的时代。

    当时应该有不少女生因为这首歌就喜欢上他吧,从现在的眼光来看,他还是挺帅的。

    有些文弱,有些内向,瘦瘦的,留着当时流行的分头,总是穿一件白衬衣。

    而在所有突然间表达爱慕的女生中,董清柏无疑是最亮眼的。

    平日里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的她,在这件事上也无可争议的得到了第一,没有人抢得过她。

    只是,感情的事,从来不是得到就是好,第一就是棒,这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件事。

    他们太年轻了,而且他们一不小心走的太远了。

    在深夜一家录像厅看完录像后,他们偷尝了禁果。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就有第三次……他们遵循着本能,却不懂如何去保护。

    当有一天董清柏发现那片红色一直不来,自己开始呕吐时,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直到她肚子开始隆起,精神萎靡、食欲不振,成绩下滑,父母带着她去医院一检查,才明白问题出在哪儿。

    父亲当场给了她一巴掌,差点把她扇晕过去。

    父亲曾经是名棒棒军,后来从事搬家行业,巴掌硬的像铁。

    但事情已经发生了,该怎么办?

    父亲让她说出那个男的是谁,她却咬死不说,现在想想这种倔强和执着毫无意义,只能感动自己。

    父母最后软下来,劝她做手术,她不肯。

    父亲又给了她一巴掌,她反而倔强的决定,一定要做个好妈妈。

    那时候的她太单纯,太骄傲,太自信,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事就和学习、考试那样简单。

    只要用心听,努努力,就能考第一名,就能解决问题。

    父母没办法,只好给她请了一年的病假。

    肚子越来越大,而那个男孩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来她家楼下找过她两次,她不敢让父母知道他来,避而不见。

    当肚子大到无法掩盖时,她和母亲一起去了乡下老家,在一家乡镇卫生院里,花钱托熟人找医生过来给她接生。

    她太年轻了,难产,不得不做手术,在肚子上划拉了一刀。

    当她看着那个粉粉的,像个小老鼠一样的东西裹在襁褓里哭时,她没有任何的喜悦。

    只有后悔与恐惧,这就是她的孩子吗?

    10个月前她还是在山林间跳跃的小鹿斑比,10个月后她肚子上血淋淋的,满头大汗的躺在床上,因为疼痛四肢无力,好像一条死驴。

    她觉得自己就是一条死了的驴。

    将要出院时,她才第一次抱了自己的孩子。

    护士给她俩找了张相,她那样的惶惑不安,不知道该怎么报才好。

    她在乡下呆了一段时间,看到那些同样年纪不大,已经结婚有了孩子的妇女。

    她们披头散发的,蹲在田间地头,背上背着一个,怀里抱着一个。

    孩子哭了,就旁若无人地将衣服掀起来给孩子喂奶。

    想到这就是她即将变成的样子,她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世界不像她想的那么简单,她想要回去,想回到重庆去,回到过去的高中生岁月中。

    父母还是给她想了办法,依旧是托人,先给小孩上了户口,说是董清柏的妹妹,还起名叫董清禾。

    休养好了肚子上的伤口,董清柏回到了学校重新开始读书。

    她又见到了那个男孩,他的歌还是唱的很好听,他没有和别的女孩好,他竟然在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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