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有人-《第二十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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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在河滩上又搜寻了十分钟,除了这半具尸体和一个帽子、一只鞋子,以及一些血迹外,没有其它什么发现。
当然,他只有一个人一盏灯,加上天黑地滑,搜寻的范围有限。
这个时候,救援队其他人已经赶到,带着搜寻犬一同过来,看到了那半具尸体。
救援队的人下到河滩上,将这具尸体翻转了过来,尸体已经面目全非,只能判断出是个男性,短发,肤色较黑。
警察王双喜拿出手机,里面有韩虎、冯子丰等人的照片,大致辨别了一下,根据发型、肤色和穿着判断,应该是那个叫小邱的男子。
老马走过来看了一眼,道:“这该是小邱,橙色的冲锋衣,短头发,大脑袋,黑皮肤。妈的,被什么东西给咬死了。”
尸体翻过来以后可以看到小邱的整个脸被划得支离破碎,而在脖颈处有一道巨大的伤口,有明显的动物撕咬痕迹,可能是致命伤。
难道真的是老虎咬的?他的下半身,是被老虎给吃了?
老马的内心开始疑惑和动摇起来,可刚刚他四处探查了一下,周围根本没有老虎的脚印子或者活动痕迹。
虽然老马从没见过老虎,但猫的脚印他是见过的,老虎的脚印不就是大了几号的猫脚印么。
而这附近不仅没有大几号的猫脚印,熊、狼或者别的什么野兽的脚印同样没有,石头的青苔上只能看到人的鞋印。
而随着救援队的人四散进行搜寻,已经让人分辨不清这些脚印到底是谁的了。
对于一件刑事案件来说,第一现场已经被破坏了。
王双喜是个森林警察,没有办理这种刑事案件的经验,而且他感觉这可能是野兽伤人,没有注意保护现场,尸体也是被翻来翻去。
现在救援队的主要任务还是找寻到其他人,可是救援队的队长发现,搜救犬一直在岸上面徘徊,始终不肯到河滩上来。
“妈的,这狗子搞莫子啊?怂狗,下来!”救援队长拎着搜救犬往下,可狗却呜呜直叫,爪子趴在地上不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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