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重生-《美利坚念诗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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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好以后,罗素离开了餐厅,亚瑟继续到后厨工作。店长对亚瑟的态度已经截然不同,再不对他吆三喝四,语气中处处透着温存,让亚瑟有些作呕。但正是这样的人,在社会上总是混的不错,不论在美国还是中国。
一直忙活到下午四点多,亚瑟和店长请假,他要去接吉娜。店长连忙点头同意了,临走时亚瑟和店长说:“施密特,如果有人打电话来,说他叫阿泰斯特,那就是找我的,你给我留意一下。”
店长连连点头,然后看着亚瑟骑着摩托车离开了。
……
一天很平静的过去了,亚瑟适应了自己的身体和身份,还有在1994年美国的生活。不得不说美国的确很发达,1994年的生活环境和20多年后的中国差不多,要说区别就是互联网和手机没有普及。
亚瑟已经想好,以后有机会要进军互联网界,黑社会搞互联网,感觉很有钱途的样子。
晚上亚瑟第一次和吉娜享受了运动的乐趣,放在国内那是五年不亏三年血赚,当然吉娜从身材、相貌上看比同龄东亚女孩成熟劲爆多了。美国的女孩子,一般十五岁左右就发育的很好,各种女性特征相当明显。相较而言,亚洲女性有些20岁还和小学生没啥区别,当然不妨碍有些人就是喜欢这种类型,人各有好。
亚瑟又看了一场nba的比赛,火箭对阵爵士,这次他睁大眼睛从头看到尾,结果再没有出现昨晚的恐怖情形。但亚瑟并不认为那是幻觉,一定有什么在等待着他,这种预感非常强烈。
第二天一早,亚瑟继续送吉娜上学,然后到餐厅打卡上班,说实话这样的生活倒是不错。简单,平静,只有掏烟摸到口袋里那把枪时,亚瑟才想起这不过是平静的表象。到了中午餐厅最忙的时候,罗素开车过来接亚瑟,店长还是没说什么,放亚瑟离开,心里则嘀咕着是时候和托尼说,再招一个帮厨了。
“考虑的怎么样,亚瑟?”路上罗素问道,杀还是不杀阿布拉莫,对后面计划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当然,罗素已经安排好了一切,作为托尼的贴身近卫,有些事他知道的比托尼还要清楚。
今天在罗素的车里放的音乐是black sabbath的paranoid。
激昂的节奏和ozzy独特的嗓音冲击着亚瑟的耳膜,他打开窗户,手伸出窗外,张开五指感受着窗外的风。中午时分,纽约路上的车不多,罗素的车在飞驰。亚瑟回味着昨天开枪时手上的感觉,他动了动食指,那是扣动扳机的姿势。
他道:“我应该,会让他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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