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枪指头怕不怕-《怀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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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个名叫痴线光的小弟,听说后来去了暹罗,变性当人妖去了。
有这么个例子在,肥仔超怎么能不怕?
实际上颜童也的确是在衡量,陈志超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已经算是给足了他脸面。
能让陈志超做到这份上的,只有两类人,一是约翰牛,再有就是那些大水喉了。
得罪了那些洋人,只要多给点钱,事情也就过去了,但得罪了那些大水喉,可是真的会要命的。
在颜童看来,陈志超说得金主,多半就是后者。
陈志超都得罪不起,那他颜童就更不用说了,怎么做选择,几乎是不需要犹豫的。
但就这么把肥仔超交出去的话,肯定会伤了手下的心。
想了想后,颜童做了个决定。
“超哥,我想见见你那位金主,不知道方不方便?”
陈志超闻言一愣,但很快就明悟过来颜童打的什么主意。
如果说这话的人是雷洛或者蓝江,这事陈志超也就答应下来了。
可现在是颜童,这老家伙可是出了名的亲英派,带他去见江德铭?
恐怕连门口都还没进去,就已经被撵出来了。
指不定还会在江德铭面前留下办事不力的印象。
当差那么多年,陈志超早就看清楚了,那些约翰牛根本没把华人当回事。
像他这些年来,真要凭借功劳算的话,一哥的位置早就该让他坐了。
可陈志超现在仍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督察,连管理层都进不去。
就他这样,还被誉为华人之光,是华人在警队中职衔最大的,你说可不可笑?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话从来不是说说。
陈志超站了起身,叹了口气,道:“颜爷,可能你还搞不清情况,我不是在跟你商量,而是在跟你宣告,要么砍下他两只手,要么让我把他带走,你,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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